政策追踪|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的通知

1、第五十九条明确了主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职责:
健全追溯体系:协同有关部门健全麻精药品追溯管理体系。
处方跨域共享:推进处方信息跨机构、跨区域互通共享。
防范重复获取:通过信息共享,防范同一患者在辖区内多个医疗机构重复、超量获取麻精药品。
2、第六十条规定了医疗机构的核心义务:
落实追溯责任:开展追溯数据校验和采集,按规定提供药品追溯信息。
报送处方信息:按要求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报送处方信息。
内部处方监测:依托信息化手段,监测本机构麻精药品的处方量和处方频次,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3、第六十一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
全流程可追溯:运用信息化技术、智能设备,通过最小包装赋码、扫描等方式,实现本机构麻精药品全流程可追溯。
信息电子化整合:推进验收、进出库、处方、领取发放、回收、销毁等环节的信息电子化记录及整合衔接。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九章信息化建设中强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思路是用技术手段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核心目标是实现麻精药品全流程可追溯,让每一支麻精药品从进医院到用完,每一步都留有"数字足迹"。
明确了未来麻精药品管理必须走向智能化,同时划定了更清晰的“技术线”,要求药柜从辅助工具升级为满足区域互通、全链追溯、智能预警等刚性需求的核心设备,麻精药品监管从传统人工管理模式向“数智化全流程追溯”的范式转变。
麻精药品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追求的不仅是技术的应用,更是治理理念的升华——它确保了麻精药品始终运行在安全的轨道上,在满足临床镇痛需求的同时,牢牢守住了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的底线,为健康中国建设构筑了一道坚实的数智防火墙。
延伸内容:
芬太尼类药物是麻精药品中风险最高、管控最严的品种之一,在2025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进芬太尼类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综合利用电子标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对芬太尼类药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进出口各环节进行动态全程监控、闭环管理。
公安部禁毒局提出、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行业标准GA/T 2015-2023《芬太尼类药物专用智能柜通用技术规范》于2023年6月发布,11月1日实施。
孵化自天奥医疗的天奥智能于2024年获得公安部全国麻精药品溯源管控系统注册服务商许可证,于2026年获得公安部一所颁发行业标准GA/T 2015-2023《芬太尼类药物专用智能柜通用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
天奥智能麻精药品管理类产品,以多系列、多型号的产品矩阵,精准覆盖不同场景下各级医疗机构对麻精类药品的差异化管控需求,设备数据可实时同步至公安监管系统、医院管控系统、HIS 系统等,满足政策要求。
基于全系列模块化设计与模组搭建客制化,可快速实现定制化服务响应,无论是大型综合医院的中心药房,还是手术室、ICU及病区等临床一线,均可根据空间条件与管理重点,灵活配置智能麻精药品管理相关产品,实现麻精药品管理的信息化及数智化。
全流程电子化的留痕,亦为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合理用药考核、医院巡查提供等工作了可信、可溯、可查的数字化凭证,帮助医疗机构在合规管理中获得坚实的数据支撑。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链接:
https://www.nhc.gov.cn/yzygj/c100068/202609/212c7683a1ec4a2aa5367d5975705e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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